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就******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合作供应商入库(增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5-007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合作供应商入库(增补)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年) |
技术要求 |
入库供应商数量 |
一 |
项目集成 |
1项 |
按实际发生业务量核定支付 |
详见第二章招标要求 |
3家 |
二 |
软件服务 |
1项 |
按实际发生业务量核定支付 |
2家 |
|
备注 |
1、本项目供货期(服务期)为5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无质量索赔问题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4次。 2、本项目按采购内容分为2个标项,投标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项进行投标,不可投多个标项(若误投多个标项,仅按标项一、二的顺序认可其中一个标项投标,其余不作数)。 3、上述标项(标项一)若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3家的,则(标项一)入库供应商数量为3家。上述标项(标项二)若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3家的,则(标项二)入库供应商数量为2家。若(标项一或标项二)投标供应商小于3家的,则相应标项作废标处理。 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报名******有限责任公司******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标书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报名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前应事先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联系人:马燕 联系电话:057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上午0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浙江省******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3日上午09:00时。
开标地点:******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浙江省******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0706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郎正, 联系电话:057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供应商入库申请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入库供应商)支付。
十四、投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同时接受各投标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送达(或现场送达,即送即走)投标响应文件参与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联系电话:0572-5210322,联系人:马燕。如因邮寄(或现场送达)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响应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芸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祥和路178号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燕/孙颖 联系电话:0572-****** ******
******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融媒体中心督察审计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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